「信托」具有财产管理、员工福利、社会责任、事务处理、资金调度及风险管理等功能,产品种类多元化,可满足社会大众不同需求。财产透过信托机制有下列几种特性与优点:
1. 稳定性
信托机制透过受托人的角色安排及管理的连续性的设计,在信托设立后将不会因为各种意外情况发生而终止,所以能够确保委托人实现自己的信托目的,适合长期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的规划。
2. 灵活性
信托机制具有强大的灵活性,使信托成为极佳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制度,受到国及各大家族及财团的广泛使用。信托的灵活性具体展现在以下方面:
- 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的整合性
- 设立方式的多样化
- 信托目的的自由化
- 信托利益的弹性规划
3. 安全性
信托机制特有的信托财产独立性,加上法规所赋予受托人的职责及严格监管,透过信托在保障受益人利益方面更加安全可靠。受益人的保障来自:
- 责任与利益分离
- 破产隔离功能
- 信托收益权的确保
4. 其他优点
- 信托具专业服务性
- 信托后仍可享有该财产的利益
- 信托具有匿名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