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开发案件往往耗时良久,且开发所需资金均较为庞大,此时需要有一套完善且公正之机制保障开发商、金融机构、投资者、承购户等各方权益,因此「不动产开发信托」应运而生。
 
所谓「不动产开发信托」,系指不动产所有权人(即委托人)与本公司(即受托人)签订信托契约;由委托人将其所持有之不动产(包含土地及其地上建物)信托登记予受托人,并将开发资金、预售价金、融资借款汇入受托人所开立之信托专户,由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约定方式忠实并妥善地管理信托财产,透过信托机制确保产权独立性及开发案资金专款专用,以期可达开发案顺利完工,预售承购户顺利取得产权,投资人及融资机构顺利取回本息之三顺结果。
 
有关办理「不动产开发信托」之优势总结如下:

  1. 1. 产权统一且独立性:经由本公司受托不动产、兴建中建物,并担任建筑许可证等相关执照名义人,确保开发案独立于开发商资产之外,开发过程不易受外力干扰。
  2. 2. 专款专用:开发案资金,由本公司受托专业管理,依工程进度专款专用,避免资金遭挪用,确保开发案顺利进行,保障各方利益。
  3. 3. 信用增强:透过信托完善之管理机制,将更易于增加融资机构之信赖,有利金融机构融资申请及资金调度。
  4. 4. 续建机制:开发过程中,如开发商发生破产、倒闭等情形时,此时得由本公司及专业第三机构评估开发案状况后,续行将开发案兴建完工交屋(如有资金缺口可引进外部资金,兴建完成并以房屋销售后款项偿还)
  5. 5. 有利销售:因开发案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可全程委由第三方专业团队监控,且全案专款专用,辅以续建机制,可增加预售屋承购户之购买意愿,并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。
  6. 6. 募资管道多元:透过「不动产开发信托」,除可协助开发商更有效地向金融机构融资外,并可透过信托特有之机制及信托专业团队之管理及评估,将大型开发案单位化、细碎化,让更多民间投资者能够化繁为简,简单容易的参与投资,并获取稳健之收益,开发商亦可取得足够之资金完成开发,共创双赢。

 
「不动产开发信托」架构图: